国家商标局直属备案机构
主营:商标、专利、版权、条码、香港注册、国际商标专利
可上门服务范围:宁波各区、象山、宁海、余姚、慈溪、奉化
服务范围:全球注册
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起,十年有消息。当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一年内申请商标续展注册;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(宽展期内续展需增加费用)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。
商标续展需要提交《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》,商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),商标注册证书、商标转让证明、商标变更证明复印件。
准备好上述文件后,向商标局提交申请,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,发出《续展申请受理通知书》;
提交申请后六至八个月左右,发出《商标续展注册证明》。此续展注册证明与商标证书一起使用。商标局不再下发新的注册证书。